• 学校首页
  • 加入收藏
关于在校(院)学生会中广泛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4-25 19:18   来源:两委办公室    作者:tw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推动学生会组织回归服务同学宗旨,结合“学党史 强信念 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的相关部署和《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在校(院)两级学生会中广泛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跟时代步伐,把握青年学生工作特点和规律,坚持聚焦服务广大同学普遍需求,坚持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通过在校(院)学生会组织中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形成一批做的实、叫得响的服务项目,更好地发挥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巩固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果,真正促使学生会组织改革“形神兼备”。通过不断提升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社会认可度,努力树立富有理想、关爱同学、清新阳光的组织形象,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青年学生坚定跟党走、奋进新时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河南新征程中彰显奋斗担当、贡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主题

我为同学做件事

三、活动内容

(一)服务青年思想成长。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发挥贴近同学、覆盖广泛的组织优势,协同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通过深化专题学习、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选树青年学生典型等,帮助同学接受政治教育和价值观熏陶,服务同学思想成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组织实践活动。聚焦青年学生成长的根本需求,坚持学校和社会相衔接,进一步丰富拓展实践载体,引导有序政治参与,通过组织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等活动,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形成正确的社会观察和价值追求,帮助广大同学提高社会化能力。

(三)帮扶困难同学。发挥植根同学优势,聚焦广大同学在不同学段升学、就业等成长发展的具体需求,争取各方支持,推动资源共享,通过开展学业结对帮扶、身心健康维护、生活困难援助等活动,帮助同学解决具体困难。

(四)维护正当权益。把服务同学发展和助力学校建设高度统一起来,增强维护学生权益的主动性,聚焦与同学密切相关的校园治理短板和普遍性诉求,注重日常意见收集,广泛听取同学心声,积极推行校院提案制度,服务同学校园学习生活权益。

(五)助力大局发展。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青年发挥作用的迫切需求,搭建舞台帮助同学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不断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强对学生的联系和服务,引导广大同学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积极参与基层社会建设,投身生态文明实践,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六)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有效联系服务,鼓励学生会骨干担任社团负责人,在党领导下,共青团主导的青年组织体系中协同发挥作用。及时发现、主动化解校园矛盾,营造校园和谐氛围,共育校园学习生活良好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好对学生会的直接指导责任,着力加强活动的过程管理和考核,抓好贯彻落实,把在学生会组织中广泛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作为深化学生会改革、树立组织形象的重要载体,及时向校(院)党组织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争取有力保障推动“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走深、走实、走心。对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抓好整改。

(二)聚焦重点任务。校(院)学生会组织要找准在党的青年工作和群团工作中的定位,把握学生群体和学生组织特点,围绕服务思想成长、开展实践活动、帮扶困难同学、维护正当权益、助力大局发展、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每年为同学做 5 件左右实事,通过工作内容、工作载体的系统化、品牌化、制度化,逐步形成体现学生会组织特点、明确稳定的组织功能,与学校(二级学院)团的工作形成各有侧重、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三)务求活动实效。以“我为同学做件事”为统一主题,紧密结合校(院)的特点,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学生会工作基础,分层分类设计和实施工作项目,并作为承诺事项于每年年初向广大同学公布,同时作为校(院)学生会的重点工作内容向学生代表大会述职报告,坚持把同学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尺。要大力宣传学生会组织在厚植于服务同学的生动实践中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塑造联系服务同学的健康向上形象,不断巩固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果,进一步赢得广大师生、社会等对学生会组织和工作人员的广泛认可。

请各校(院)学生会于 5 月7日前,将校(院)学生会“我为同学做件事”活动细化方案(含具体实事清单)报校两委办公室备案。

五、未尽事宜,请联系

人:黄俊敏、叶聿宝

联系电话:0595-86658687;13123062593

电子邮箱:mktw01@163.com。

 

 

闽南科技学院学生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5日

上一条:关于 2020-2021学年闽南科技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闽南科技学院第三届“大学生年度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