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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南科技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时间:2020-04-13 20:43   来源:两委办公室    作者:tw   

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学校党委关于“推优”工作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推荐对象为年龄二十八周岁以下且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团龄在 1 年以上(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 福建“智慧团建”系统),自愿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

二、推优条件

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积极向党组织推荐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和践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党动机端正,愿望迫切,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具备了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

2.思想品德:严于律己,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在校期间未受处分; 团员民主评议等级为合格及以上(须在一年有效期内且在校团委存有相关材料)。

3.学习表现:学习目标明确,刻苦努力,成绩需满足上学期学业成绩排名均在专业前 60%以内,体育成绩达标,上学期无挂科、补考、违纪、处分、旷课、寝室卫生不合格等情况。

4.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团的活动,热心集体事务。作为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为同学服务,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较强;作为普通学生,能支持校、院、班级支部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校园文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优先条件

1.受国家、省、市表彰的先进个人;

2.省、市、校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3.在各级(全国、全省及全校)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

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团员青年。

(三)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作为“推优”对象

1.入党动机不端正,表现一般者;

2.学生在上一学期考试考查课程中有不及格者;

3.学生未成为注册志愿者的;

4.团支部民主评议票数不过半的;

5.在最近一次团员教育评议等级未达到“合格”等级者;

6.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行政处分的,一般不作为“推优”对象。

三、推优程序

(一)推优名额

2019 级、2018 级(普本)不超过专业团员总数 5%; 2018 级(专升本)、2017 级、2016 级不超过专业团员总数 3%。(若类似 2.5、2.6,则推 2 人;若 2.9,则推 3 人)

(二)具体程序

1.党支部将入党申请人名单提供给所在团支部;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生尚未返校,本学期“推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截图备查)。结合团员教育评议情况,由所在团支部召开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支部大会(简称“推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及相关要求,“推优”大会实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须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

3.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4.团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对象获得表决赞成票数应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数的二分之一,产生推荐对象;

5.团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名单;

6.将“推优”材料(表决票、“推优”结果报告单)报送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后,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四、推优要求

(一)“推优”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杜绝拉关系、送人情、个人说了算等情况的发生。要防止不顾推荐质量,片面追求数量的现象发生,禁止突击推荐,使“推优”工作流于形式。

(二)各单位要加强指导监督,确保“推优”工作制度落实。要强化责任意识,实行责任追究,对于在“推优”工作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责任人,要给予严肃处理。

(三)对积极申请入党,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团员应继续培养。团组织要继续爱护他们、关心他们,鼓励他们克服不足,待条件成熟时再及时向党组织推荐,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

(四)各学院团委要做好“推优”档案。“推优”对象因毕业分配、升学、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单位的,其材料应随同档案一起转到新的单位所在的党、团组织。每期“推优”工作结束后,各学单位要将“推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 3 天,并报送校团委审核。

五、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校团委总体规划安排,迅速准确做好推选人的材料报送工作,整理好“推优”会议记录表,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类材料电子版4月24日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 mnkjxytwzzb@qq.com,需归档材料待返校后补充纸质版。

(二)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由推选人自行打印后再进行填写,待返校后由各学院统一收集汇总,上交校团委审核。

六、联系人

黄俊敏(师):86658687;

 芳:13385099330。


附件:

 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共青团“推优”工作会议记录.doc

 附件2:闽南科技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各学院团委“推优”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3: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doc


共青团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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