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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闽南科技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的通知
时间:2019-04-17 16:00   来源:团委办公室    作者:tw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宣传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传播“强国一代中国梦”理念,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集中展现闽科学子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领导,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成立“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委员会。成员如下:

 任:庄天怀(师)

副主任:江孙浩

 员: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委员、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二、活动时间

2019年4月- 5月

三、申报对象

我院大二及以上在读学生。

四、评选名额

本次活动原则上推选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8名,提名奖8名。

五、申报条件

(一)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2018学年;

(二)参加评选者期间学习课程无重修现象,全年没有受到任何处分或通报批评;

(三)政治立场鲜明,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学习优秀;

(四)在创新创业、孝老爱亲、学术科研、实干担当、公益实践、自强不息、多才多艺、全面发展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详见附件1);

(五)鼓励已获得过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学生参加评选;

(六)已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六、评选程序

(一)前期宣传(4月15日-4月24日):线上主要以“闽小科”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为主宣传本次评选活动;线下通过召开各二级学院团委会议和评选委员会会议,会议旨在营造氛围,加强引导,认真传达和学习评选办法。

(二)推荐报名(4月15日-4月28日)

1.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发动,由学生自主报名,经二级学院学生会审核推荐,二级学院团委同意,各二级学院在各类别中至少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

2.学校各学生组织如有符合条件的也可择优推荐候选人。

(三)评选审核(4月29日-5月10日)

本次评选采用评选委员会评审和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分初评、公众投票、现场评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评。报名截止后,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评选委员会对所有参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展开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16名 “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人选;

第二阶段:网络投票。在“闽小科”微信公众平台开辟专栏,接受公众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以实名制形式进行;

第三阶段:现场评选

1.时间:2019年5月8日

2.校团委、校学生会公布并对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人选的基本信息和先进事迹进行宣传,组织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现场评选活动。

3.16名提名人选根据抽签结果,依次进行现场陈述和风采展示,限时5分钟(放弃或拒绝现场陈述的视为弃权)。

4.由学校组建评选团根据候选人申报资料和现场表现评定打分,每名候选人总分十分,所有评选团的平均分为候选人最终等分。

5.各二级学院负责组建本学院评选团,评选团需由本学院具有广泛代表性的10名学生组成,校团委、校学生会需对各二级学院评选团成员资格进行复核。各二级学院评选团成员进行现场投票,每个投票人需在16名提名人选中选取8名,多选或少选无效。

(四)结果公示(5月9日-5月11日):在评选委员会监督下,结合评选团的评分情况和学生评选团、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分别按照一定权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分,确定年度人物及提名奖建议名单。评委会将年度人物和提名奖建议名单上报学校审定并公示。

七、材料提交

(一)候选人填写《闽南科技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包括20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第三人称,所列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候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候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候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二)各二级学院在推报“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同时,请做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和候选人事迹的宣传工作。各二级学院对每个候选人编辑一篇微信展示推文,后期将通过校团委官方公众号展示。事迹材料须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三)各二级学院候选人书面材料请于4月28日(周日)晚上19:00-21:30交至明德楼二楼团委新青年服务中心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推荐表、个人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照片、微信事迹展示)、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等压缩发送到学校团委邮箱tw@mku.edu.cn,邮件名及附件统一命名为xx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审材料,逾期视为弃权。

八、评选奖励

(一)评委会拟于5月底举办颁奖典礼对大学生年度人物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学校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和“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将颁发专制奖杯和荣誉证书并予以发文表彰。

(二)获本届“年度人物”者可享受学校原“十佳大学生”荣誉加分,同时获评学校“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荣誉称号。

(三)编印有关“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图文和影象资料,在校园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择优对“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进行推送。

(四)“大学生年度人物”直接作为学校参评更高一级荣誉的备选人员。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要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择优推荐,注重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为学校的稳定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为学生健康成才营造浓郁的氛围。

(二)求真务实,严格把关。评选推荐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加强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发动全体师生,真正把广大师生公认的优秀典型评选出来。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二级学院应充分利用网站、海报、板报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推荐候选人的典型事迹,努力形成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师生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要把此次评选工作作为一次宣传教育的过程,通过评选认真查找不足,取长补短,及时推广先进典型,总结工作经验。

十、联系人

黄俊敏(师):15860429522;

江孙浩(生):17758759007;

李文贞(生):13685078932。

 

 

 

  附件1:闽南科技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类别.doc 

  附件2:闽南科技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3:闽南科技学院第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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