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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时间:2019-10-31 18:33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两委办公室   

10月28日至31日,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暨专题培训班在山东烟台举办。记者从培训班上获悉,自去年2月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双方合作势头良好,并于今年4月联合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有24个省级团组织、检察系统签署合作协议或类似文件,普遍形成了以点带面的工作局面。各级共青团组织会同检察系统,在社会调查、观护帮教、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法治宣讲等方面,形成了一批符合实际的经验做法。依托12355青少年服务台、青少年事务社工等专业力量,为配合公检法司机关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积累了专业人才基础,并以试点为契机,积极培育锻炼社会力量,延伸工作手臂。

据介绍,未成年人还处在身心成长的发展阶段,他们的违法犯罪更多受家庭、社会、学校等环境影响。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是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分析违法犯罪行为根源、让孩子重新回归社会的需要,是将社会的关怀、法律的温暖送到青少年群体及其背后千千万万个家庭的重要方式,是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关于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检察院和共青团合作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生动实践。

培训班上,参训学员围绕法律、社会背景下的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及帮教服务、合适成年人服务、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服务实务等进行了学习交流,就制定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标准、提高工作规范性进行了讨论,赴烟台市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基地、教育基地进行了现场教学。

大家普遍认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要取得实效,需打破资金短缺、专业性差、资源不足的瓶颈,一要立足自身实际,善于“借力”,紧紧依靠党政职能部门,争取政策、财政等资源,为开展全面铺开试点工作给予更多支持。二要树立主动工作意识,大胆探索构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有效路径。三要注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和作用发挥,为党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引导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并将有益理论用于实践、推动实践。

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负责同志,各省级团委权益部门、各省级检察院相关同志,全国40个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检察院、团委、社会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共190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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