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集邮社团章程
第一章 社团宗旨
第一条 社团口号:集邮博古今,平台共交流。
第二条 社团性质:由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有集邮和集邮研究兴趣的同学自愿组成的校内组织。
第三条 社团宗旨:遵守师院的规章制度。通过组织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的集邮文化活动和研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开展集邮研究和交流活动,普及集邮知识,提高校园集邮文化知识水准,推进校园集邮文化发展,丰富师生文化生活, 以及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而展开集邮活动。
第四条 社团接受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社团地址:福建省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六条 开展邮品的发掘、收集和赏析交流活动。
第七条 开展集邮的知识传播、经验交流和讲座。
第八条 开办集邮展览,并展示泉州集邮家及会员的集邮成果,开发集邮文化的潜在资源。
第九条 内部交流集邮心得,外部和其他高校集邮探讨。
第十条 组织集邮收藏文化研究,推介研究成果,提高会员的理论水平和懂得收藏价值。
第十一条 加强组织建设,做好会员的发展,提高会员素质,发展和培养集邮人才,避免造成邮社团员流失、集邮队伍萎缩、集邮者的热情减退。
第三章 社团会员
第十二条 入会条件:
1.必须是福建师范大学闽南技学院的学生,自愿加入社团;
2.承认本章程,自愿接受和遵守社团的各项规定;
3.自觉履行会员的义务和享受权利。
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报名加入社团。
入会手续:先报名并交纳会费,成为会员之日起,颁发会员卡。
第十三条 会员入会程序:
1.表示入会意愿,爱好集邮;
2.填写会员登记表;
3. 接纳为会员;
4.从会员中面试干事,并进行新老干事交流经验。
第十四条 会员权利
1.会员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邮品参观、展示集邮文化等活动;
2.优先获得社团的服务,提供最新集邮资讯 ;
3.有优先参加社团主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优秀成果,可获得社团奖励;
4.会员享有对社团提出合理有据的意见和批评的权利;
5.会员享有拒绝接受本章程规定以外的无理条款的权利;
6.会员在会长换届时享有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五条 会员义务:
1.会员有义务及时交纳会费;
2.会员有义务接受社团的合理安排;
3.会员有义务参加社团活动和比赛;
4.会员有义务保护社团的相关财物;
5.会员有义务以主人公的身份关心、爱护、支持社团;
6.会员有义务监督会长以及各干部的工作;
7.会员之间团结友爱,相互交流,相互学习;
8.向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报告本人的集邮和研究情况。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六条 社团内设指导老师(曹养元),组织构成有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宣传组、组织组、秘书组、外联组、和网络组。
第十七条 指导老师参与会员集邮的感想心得,监督社团一切大小事务,指导社团开展活动。
第十八条 会长为社团活动的直接负责人,直接受指导老师及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监督,应具备的条件:
1.良好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树立个人威信,能为社团发展积极做贡献,谐调内部运转,组织社团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2.主持制定社团工作计划,检查各组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并及时总结社团的工作;
3.定期向院团委、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并认真听取其工作指导意见;
4.定期组织召开干事会议,做好社团理事及会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社团工作;
5.根据工作需要,报院团委批准,可组织招聘社团主要负责人;
6.遇特殊情况,可指定副会长代行其职权;
7.完成院团委及社团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 副会长为社团活动的第二负责人,应全力支持会长开展各项工作,管理社团日常事务;并督促、协调分管各组工作,定期向会长汇报。
第二十条 宣传组:负责海报按时完成,力图创意和精美,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配合其他人员分发社团的会刊,必要时对外界宣传工作。对社团工作积极主动者进行推荐评定。积极宣传与推广社团,加强和壮大社团的声誉与影响力。
第二十一条 组织组:组织协调社团内部的各项工作。负责组织通知社团的活动方案、活动内容等信息。按时完成活动的策划、活动的安排、活动的签到情况。组织大、中、小规模的娱乐性和集邮相关的活动。负责协调各个部门的利益关系,保持交流与合作,关注会员的流失动向。
第二十二条 秘书组:负责整理社团日常工作、活动材料。按时完成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及签到情况。主持会议的程序和内容,保管社团的书刊报纸等。期末进行财务整理和结算,向社团联汇报社团的基本状况。草拟社团或各部门所需的通知草稿,交与宣传部。必要时,制定社团的制度章程。
第二十三条 外联组:负责与校、院各社团的联系。随时与外界集邮家、邮友交流沟通,必要时面向社会各界人士。特别加强与指导老师、顾问的交往联系,学习外界的经验心得反馈与社团。负责向外界分发宣传资料或传达信息。进行邮票的预定和销售,有时需要对外拉赞助以备用。
第二十四条 网络组其成员责任心要强,熟悉电脑操作,会使用办公软件(word,excel等等)。负责制作,打印活动需要的表格,材料。
第二十五条 会长和副会长分管宣传组、组织组、秘书组、外联组和网络组的具体工作,对各组工作详细情况认真监督和指导。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六条 会议组织
1.会员大会:集邮社团负责组织全体会员召开的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另定,需要时可随时召开;
2.干事会议:集邮社团干事召开的会议。会长副会长负责组织会议,布置阶段工作,各成员作阶段工作总结和计划。
第二十七条 会议纪律:
1.严格会议请假制度。会议成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应事先向会长或副会长提出请假,经批准后在会议当天向负责考核人员呈交规范请假条,未经批准,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2.建立会议通报制度。负责人做好会议考勤,将到会议情况及时总结,对每次会议作详细的考核和记录,及时向成员汇报;
3.加强会议纪律。会议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不得穿拖鞋;
4.会议成员要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切实把会议内容落到实处。
第六章 成员公约
第二十八条 社团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学院声誉,树立良好的社团形象。
第二十九条 社团接受学生会社团部管理和广大同学民主监督,愿意听从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自我。
第三十条 社团成员必须遵从指导老师正确教导,尊重指导老师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一条 社团骨干成员应自觉学习邮票的相关知识,树立良好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十二条 社团各骨干成员须坚持定期例会,协商讨论和解决重大事宜,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
第三十三条 社团各组开展工作须协调一致,统筹兼顾,积极适应社团需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有义务为社团持久健康发展出谋划策。
第三十四条 社团一切活动都应在符合学院规定和不触犯公众利益前提下开展施行,各成员在活动中有权相互监督。
第三十五条 会员不得抵触或恶语中伤指导老师、指教员及社团骨干成员,不得诋毁社团名誉和声威。
第三十六条 会员应尊师重教,积极自觉参与各项活动。
第三十七条 自愿加入集邮社团,真正热爱集邮,有较好的道德修养,能够服从社团领导,积极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第三十八条 会员未经允许不得以社团名义发表声明和通告,不得以社团的名义开展活动,不得挪用社团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视情节予以赔偿。
第三十九条 对于在开展学校集邮活动中,违反社团章程及集邮事业的会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开除。
第四十条 会员参与外联活动必须注重并维护社团声誉和学院形象。
第七章 换届制度
第四十一条 新一届干部的产生方式有直接选举和直接委任两种方式。
第四十二条 干部任期为一个学年,最多可连任两届。
第四十三条 原则:民主、公平、公正、公开。
第八章 附录说明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与社团联合会各项章程接轨,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由社团创始人和发起人拟定,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集邮社团所有。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