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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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读书社

时间:2016-07-01 22:31   来源:    作者: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七一读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七一读书社是由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各院系中对中国共产党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典理论著作、党的系列讲话比较感兴趣的同学自发组织的一个学生社团,隶属于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二条  七一读书社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旨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我院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不断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七一读书社吸纳我院在理论学习上有兴趣的志同道合的同学,培养并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三条  七一读书社追求开放、自由的学习氛围, 以民主集中制为管理体制。努力为我院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而努力。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属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在校学生,对经典理论学习有兴趣的志同道合的同学,能遵守校纪校规,承认本章程,执行七一读书社的决定、愿意加入并能积极参与本社团活动者均可申请加入七一读书社。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有权参加七一读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阅读有关七一读书社的文件和刊物;

2.权在七一读书社的会议和刊物上发表各项讨论;

3.权对七一读书社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权对七一读书社的各项活动、工作提出质疑,要求有关人员给予答复;

4.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5.真实报导七一读书社活动消息的权利;

6.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1.自觉遵守七一读书社的章程 ,服从七一读书社的管理和安排,执行七一读书社的各项决定、决议;

2.积极参加七一读书社的各项活动;

3.尊守七一读书社的各项规定和纪律;

4.维护七一读书社荣誉和团结的义务,使其成为一个"温馨的精神家园"。

第七条  发展会员,必须经过七一读书社社务委员会,坚持自愿的原则。新会员的吸收采取集中录取与个别发展的方法,每学年新生入学后,七一读书社集中录取一次,均是由本人向七一读书社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加入七一读书社。

第八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要求退会,应当经社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后宣布除名。

第九条  对于不履行会员义务,不符合会员条件的会员,经多次批评教育仍无转变的,当即劝其退会。

第十条  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七一读书社的活动,或不做七一读书社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会,经组织部会议决议把这类会员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制度

第十一条  七一读书社的组织:

1.七一读书社设会长、社务委员会、学习部、宣传外联部四部分;

2.会长一名,社务委员会三名,学习部部长一名,宣传外联部部长一名,六人组成社团的领导班子。

第十二条  社务委员会成员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总结近期状况和讨论将来的发展方向。会员有权向社务委员会提出合理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本七一读书社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

七一读书社组织制度的基本原则

1.会员个人服从七一读书社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七一读书社各个组织和机构以及全体会员服从七一读书社的会员大会和社务委员会;

2.七一读书社的各级领导机构由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3.七一读书社的领导机构要经常听取会员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七一读书社和会员要互相保持密切联系;

4.七一读书社的各领导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会员大会民主讨论,做出决定。特殊情况下社务委员会可代行会员大会的权利。

第十四条  凡是成立新的七一读书社机构,或是撤消七一读书社的原有机构,必须由会员大会决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七一读书社社务委员会代行会员大会的权利。

第十五条  七一读书社各组织机构,对与会员相关的重要问题做出决定时,在一般情况下,必须征求会员意见,要保证会员正常并充分行使他们的权利,凡属应由会员自己处理的问题,若无特殊情况,七一读书社任何组织机构不得干预。

第十六条  有关七一读书社的重大问题,只有会员大会和闭会期间的社务委员会有权做出决定,其余各组织和个人可以向会员大会和社务委员会提出建议,但不得以七一读书社的名义,擅自做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七一读书社的刊物和其它宣传工具,必须宣传七一读书社富有意义的工作和相关决定。

第十七条  七一读书社组织讨论问题时,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果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而对此问题表决的双方人数又较为相近时,除了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交换意见,下次再议。

第十八条  七一读书社的各机构,都必须重视七一读书社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七一读书社的宣传工作、组织工作、理论学习工作,注意倾听七一读书社内外关于七一读书社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领导机构

第十九条  七一读书社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社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出要求,会员大会可以提前、延期和多次举行。

第二十条  七一读书社会员大会的职权

1.听取和审查七一读书社社务委员会的报告;

2.论决定七一读书社的重大问题;

3.改七一读书社的章程;

4.举七一读书社相关领导机构。

第二十一条  

1.一读书社的各机构(不包括社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各机构负责人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各机构负责人由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并最终确定;

2.一读书社社务会议由社务委员会召集,各机构会议由各机构自行负责召集,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3.七一读书社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七一读书社社务委员会执行会员大会的决定,领导和把握工作的大体方向。

第二十二条  七一读书社设社务委员会、学习部、宣传外联部三个领导机构。七一读书社社务委员会负总责,领导其余两个机构。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在平等的基础上,要互相协调,不允许出现扯皮、推诿的情况,也不允许有越权行为发生

第五章  社团干部

第二十四条  七一读书社的干部队伍建设

1.七一读书社的干部是七一读书社的骨干,七一读书社按照个人能力,结合个人品质的原则来选拔和任命干部,反对一切利用不正当手段来谋取职位的做法;

2.七一读书社的干部必须接受七一读书社各相关机构的领导;

3.七一读书社应当重视培养和挖掘优秀的会员,使其在适当的时候担负起领导的职能。

第二十五条  七一读书社的各级干部必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所规定的会员的各项义务,并且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如下:

1.确定的专业知识和领导能力;

2.自己的领导工作中认真学习研究,坚持实事求是,正确执行七一读书社的决定;

3.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会员,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和认真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5.确行使职权,遵守和维护七一读书社的章程和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6.坚持七一读书社原则的基础上,善于广泛地团结身边的人,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人一起工作。

第二十六条  七一读书社的各级干部,无论是民主选举的还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永久的,都可以变动和解除。

第六章  纪律

第二十七条  凡七一读书社的会员必须自觉地遵守纪律如下:

1.守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从七一读书社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执行七一读书社的决定。如有异议和意见须按章程所规定的正常程序提出抗议或直接提请会员大会裁决;

3.许存在学术争论,但不允许变为个人恩怨;

4.得借七一读书社名义私自做与七一读书社无关而损害七一读书社名誉的事。

第二十八条  七一读书社的纪律处分

警告与开除出会。开除出会是七一读书社对会员的最高处分。

第二十九条  对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社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在会员大会召开时,报请大会批准。

第三十条  七一读书社对会员做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会员本人如有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第三十一条  维护七一读书社纪律,是七一读书社各机构和会员的重要责任。七一读书社各机构和个人如果在维护七一读书社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责任追究。

第七章  活动及经费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七一读书社开展活动

1.七一读书社在开展活动时,各组织机构必须协调配合,共同把活动办好;

2.七一读书社的活动必须积极健康,体现当代大学生校园文化特色,符合七一读书社宗旨,不允许组织与国家相关政策相抵触的活动;

3.七一读书社活动要以提高会员综合素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目的,要定期组织七一读书社成员学习、培训、交流思想、开展活动,以利于七一读书社长足发展;

4.七一读书社每学期须制定活动计划,并认真执行计划。

第三十三条  活动经费使用

1.一读书社的活动经费由会员所交会费及学校拨款提供;

2.会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所支费用,须出示正规发票,由经手人签名、注明经费用途、填写报销单、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每年评出若干名优秀会员,给予适当奖励。

第三十五条  为适应学校的发展、七一读书社的进一步发展,本章程可以通过社务委员会提议与修改,由七一读书社会员大会通过方可更改并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以上条例最终解释权归七一读书社所有。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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