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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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联文体部

时间:2014-06-27 22:27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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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甄妮(部长)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文体部章程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文体部是在学生社团联合会指导下,结合我院团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以文化为导向,以娱乐、体育活动为基础成立的实践性部门。其目的是发展精品活动,传承艺术精髓,渲染文体气息,浓郁校园文化,展现大学生青春风采,为闽科广大学子提供了一个锻炼、展示自我才华的平台。现制定本章程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部门名称: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文体部。

第二条  部门性质:隶属于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辅助各协会举办各项大型文体活动,属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  部门宗旨: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院团委的规定以及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基础上,辅助策划协会的品牌大型活动,坚持“精品协会”、“精品培训”、“精品活动”的三精理念,彰显社联的魅力特色。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四条  部门职责

1.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计划的审计、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负责本部门成员分工工作。

2.根据学校对校园文化的总体要求和本院的特点以及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为社团选择正确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内容形式提出建议。

3.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完善工作方法及工作制度,大胆改革创新。

4.负责召开本部门的工作例会,并协调与其他各部门的关系,协助学生社团开展工作各项文体活动。

5.将本部门要打印或下发的文件交分管副主席审核,有重大活动或会议先与分管副主席充分协商、充分筹划,邀请主席和分管副主席参加。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文体部各组职责

本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3名、策划组5名(组长1名、组员4名)、培训组5名(组长1名、成员4名)、现场组3名(组长1名、成员4名)。

1.策划组-收集整理各个社团举办文艺晚会的具体时间。统一整合活动举办的时间,确保活动有序的开展。针对社团特色对其晚会的内容形式,灯光效果,舞台设计,背景音乐的排序等做出相关的辅助。

2.培训组-社团或部门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活动策划的编写或审核及物资准备情况的跟踪及提出意见、现场各事项的任务安排、提出意见及执行或协助完成。

3.现场组-通过各方人员的通力配合以达到办好活动,推出更多的精品活动,带动舞台现场效果。

第六条  文体部干部职责

1.部长—对副部长及各小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领导,与指导老师接洽,与各小组达成良好的沟通,共同促进部门成长,并接受各干事的监督。

2.副部长—①对部长负责,并管理具体的日常事务,对各个社团内部的发布重要信息,负责担当组织和开展各项活动。

②现场组的副部长必须协助部长工作,管理好部门事务,对部门财务进行管理,并负责活动时的表演人员的安排与布置。

③灯光组的副部长对学生活动中心的调音室进行管理,以及舞台设计和布置等工作,培养干事的调音、调灯光音响等能力。

④培训组的副部长负责每次活动的策划宣传工作。

第七条  干事职责

1.积极配合部长、副部长工作,在工作中应齐心协力,细心热情,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文艺活动。

2.做好每次活动的幕后工作,各司其职,尽心尽责,每次活动后,应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提高办事效率。

3.每次全会及文艺委员会议都要准时出席,不得迟到,若因故不能到场应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全会上积极发表个人意见,注意活跃部门气氛。

4.必须服从上级的统一安排,若有意见和建议应及时提出,虚心听取各方意见,鼓励创新

5.借助文体的方式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陶冶学生的情操,组织各班同学开展篮球赛,足球赛等各项活动

6.一方面,挖掘学生的艺术潜质、吸取有较高文艺及体育素养的人才,另一方面,发掘具有较高、较强组织能力,能积极投入部内工作的文体人才。

第四章  部门规章 制度

第八条  例会制度

1.事假每个学期请假不得超过5次,否则取消评优资格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部长主持会议。部门干事必须准时参加例会,例会提前5分钟到场,不迟到,不旷会。如有事假、病假,请在会议前1天告知部长或副部长,三次未经允许未到者予以批评或开除。

2.设立会议记录本,各干事记录会议内容。

3.请假条 必须由本人亲自书写,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4.不能随便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部长,经部长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后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九条  奖惩制度

1.在平时表现不错的给予精神或物质上的奖励。

2.对个人表现积极,为系部活动贡献较大的个人,给予社联优秀个人奖,并加以物质奖励。

3.对不同表现的在期末评定中给予不同加分或扣分。

4.对不认真工作及造成严重影响者或受学院处罚,视情况给予开除。凡学习出现不及格者自动退部。

5.对新成员的加入要履行相关手续,并进行考核

第十条 活动制度

1.每次活动文体部成员要团结合作,对分配下去的任务要认真按时完成,不得推脱。

2.在每一次的活动开展后,干事应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并写一份自己的工作总结。

3.对部门举办的每一次活动,大家都要以极高的热情积极参与,并给予参与者鼓励。

第十一条  管理制度

1.必须遵守学生会各项管理规章 制度。

2.必须对各设备有充分了解,熟知如何使用,熟记物品清单。不得随意把设备及物品借出,如有借出必须写清借条 内容,定时归还到借出者手中。

3.文体部成员在平时的工作中需要积累一定的工作能力与协调能力,处理好与我院学生组织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完成社团联合会交给的任务,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安排,在院举办的活动中应积极参与,勇挑重担,不回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具备协调配合精神,严格要求自己,遵守组织纪律,秉公办事

第五章  成员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  文体部成员参加监督组织各项活动要公正,公平。

第十三条  成员要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对待工作要有热情,有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举办活动后,各项物品必须及时清点,并归还,在活动中需要购买物品时,必须有发票,凭发票报销。

第十四条  成员在开展活动时树立自尊自信的理念,要捍卫本部门的荣誉。

第十五条  部门成员应积极向上,树立文体部的良好形象。

第十六条  在工作中遇到麻烦或纠纷时必须冷静处理,当成员个人利益与全局利益发生冲突时,必要时牺牲个人利益。

第十七条  不能随便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相关负责人,经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后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章  文体部纳新要求

第十八条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  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第二十条  有团队意识,能够团结协作,发扬互助精神。

第二十一条  工作踏实,勤恳,敢于创新,有恒心,且思维活跃。

第二十二条  有才艺特长者,有文娱工作经验者,善于策划晚会比赛等活动者优先考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是社联文体部全体进行活动的基本准则,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修正和完善。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文体部所有,此章程即颁布之日生效。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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